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长春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的通知
为有效发挥数字经济产业园区聚集和带动作用,全面激活数字发展动能,推动长春数字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长春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长春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范围。申报主体须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符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产业特色方向,并满足相应指标要求的产业园区。
2.申报资料。请按照附件要求填写《长春市数字经济园区认定申报书》《真实性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填报及提交。申报单位可登录市政数局官网,在“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本通知及附件内容,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由属地政数部门初审合格并加盖县级政数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市政数局。
2.信用审查。请申报单位提供相关信用审查证明材料,同时请推荐单位做好园区申报主体信用状况核实工作。
3.专家评审。汇总申报材料后将择期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获评园区名单。
请各申报主体于2026年6月26日(周五)前将加盖县级政数部门公章的申报材料(全部材料分册装订,附总目录、页码标注,纸质一式3份,同步报送PDF电子版)报送至市政务中心473室(数字经济处)。
联系电话:88779008,邮箱:ccszsj@163.com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6年6月11日
初审:李钰实 复审:高海城 终审:邹 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