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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6 11:05 来源: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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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征集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快推动我市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培育更多高质量数据集应用示范场景及案例,更好支撑数据开发利用,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现组织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涉及多个主体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支持相关行业的链主单位、第三方服务商等主体申报。
  (二)征集方向。面向建设方、服务方、应用方、平台运营方等重要相关方,征集高质量数据集案例(高质量数据集是指经过采集、加工等数据处理,可直接用于人工智能模型开发训练,能有效提升模型性能的数据的集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运营、应用、技术研发、生态构建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典型实践。
  (三)案例要求。案例应为已实施完成的实践成果,具备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合规性和成效性,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鼓励与数据标注基地、行业链主等单位协同联动,突出数据集建设与模型应用协同发展成果。案例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及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的申报单位,于2025年6月23日前按照《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申报书(模板)》(附件)编写申报书并盖章,连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必要的案例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数据资源和数据安全处(邮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李凌岳,0431-88779406),包括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和一份光盘(包含可编辑版和PDF版)。同步发送电子版(包含可编辑版和PDF版)到指定邮箱ccsjgxc@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征集+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修改申报书格式,需突出案例特点、应用成效和推广价值,要求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尽量用可量化指标描述,案例篇幅不超过3000字。证明材料可包括技术先进性证明、建设运营成熟度证明、专家技术成果鉴定、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凌岳  联系方式:0431-88779406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初审:王冠  复审:柳羽辉  终审:刘晓茹

附件:

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申报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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