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2年9月,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对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电子保函平台的通知》(吉政数资源〔2022〕7号),对投标电子保函业务办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为确保政策统一,即日起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电子保函管理暂行办法》(长政数发〔2021〕2号)予以废止。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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