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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5:44 来源: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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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实行窗口业务预约办理的通告

  为避免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部署要求,按照规范有序、逐步放开的原则,从即日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预约服务。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服务时间
  工作日9时至16时30分。
  二、办理渠道
  (一)能够通过网上办、掌上办等方式自助办理的业务,优先使用线上平台自助办理,如遇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431-88779017)。
  (二)对确需到政务大厅现场办理的业务,可通过拨打预约电话(0431-88779420)进行业务咨询和预约办理。预约成功后,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相关申请材料,按照约定时间,准时到达大厅办理相关业务,未经预约不予办理。
  三、相关要求
  办事企业和群众进入大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查验吉祥码、行程码,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有序排队等待,严格保持2米安全距离。业务办理结束后应立即离开,不得滞留。
  办事窗口恢复正常服务时间另行通知。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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