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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9 16:09 来源: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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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021年度互联网大数据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2021年长春市互联网大数据人才培养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快数字人才培养进程,特拟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支持方式
  以资金补助的方式支持,项目支持额度50万元。
  二、支持方向及实施期限
  结合长春产业发展实际,面向行政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企业高管、技术骨干等人员,开展关于数字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等相关内容的培训项目,实施期限从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为期1年。
  三、申报条件及专家评审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申报主体为长春市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高等院校。
  2.申报单位必须开设有经教育部备案审批通过的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的本科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等),并已开展招生工作,有完善的教学培养体系、师资团队和科研实力。
  3.申报单位需与长春市域内相关企业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可以为接受培训人员提供实训场地和条件。
  4.申报单位须有开展与上述“项目支持方向”内容相关、且培训对象为省、市级政府部门的培训经验。
  (二)申报材料
  1.长春市2021年度互联网大数据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相关证明材料:
  (1)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本科专业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通知;
  (2)与长春市域内企业合作协议等;
  (3)与“项目支持方向”相关的以往培训经历证明性材料,包括合同、培训方案、培训现场照片等。
  (三)专家评审
  市政数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同时邀请纪委、监委人员全程监督,确保评审公开、公平、公正。评审结果将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实施。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项目的评审资格。
  (二)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一致的原件扫描件),申报材料内容请到市政数局网站(http://zsj.changchun.gov.cn/)查询或下载。
  (三)本着勤俭节约原则,材料装订简单简洁,用档案袋装封,材料(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统一收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
  (四)市政数局组织实地勘察、专家评审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报送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478室(长春市南关区政兴路长春市政府西侧)
 

附件:

长春市2021年度互联网大数据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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