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动态>文字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0 10:30 来源: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打印| 字号:[]|
0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情况
  市政数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服务模式,初步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目标。2019-2020年累计办理事项176.86万件,受理满意度、出证满意度分别达到99.93%和99.97%。
  一是打造了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支撑平台。完成了统一门户、统一接口、统一支付、统一物流、电子核验、电子证照、统一接口、通信系统、客服系统、印章互认、运行监控等11项基础支撑功能开发,推进长春市政务服务网与省政务服务网、工商E窗通系统、工程项目审批系统、中介交易服务系统、社保系统、公积金系统实现对接。依托一体化支撑平台,累计归集各类政务数据4400万条,为各部门、各层级实现信息共享提供支撑。全面优化网上服务,依托数据共享核验、网上实人身份确认、全程电子化办理等功能,全面对接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公积金缴存、社保登记、医保登记等24个系统,1676项政务服务事项中,1666项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占比99.5%。
  二是推行联审联办,审批服务效率全面提升。推行营业执照、刻制公章、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用工备案、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等8个事项联审联办,30分钟内全部办结。推行涉企证照“N证联办”,做到一窗申请、一表申报、一次提交、一口出证,尽最大可能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目前,我们已将餐饮店、房产中介、房地产开发、食品生产、百货零售、宾馆、建筑公司、农场、汽车修配、人力资源等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关联最紧密的125个行业类型作为第一批项目类型推出并上线运行。同时,我们还不断推进长春政务服务网、“灵动长春”APP与邮政速递深度融合,助力“零跑动”。企业和群众办事平均往返次数减少到1次或1次不跑,审批时限平均压缩4.5个工作日,822个事项实现即办,占比49.1%。
  三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办事体验持续优化。全面推行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行业互认共享。完成43类证照数据归集,由市政府部门签发的残疾人证、低保证、营业执照、社会保障卡、无房证明等24个证明证照证件实行免交免验。老年证办理、绑定卡包、功能使用等功能实现全程语音办理。以企业开办、老年证办理试行智能审批,实现审批“零人工”。上线运行企业开办智能审批系统,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开办由3天压缩至1小时,3大类1000多个条目实现“智能审批”。
  四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完善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为城区、开发区150余个项目涉及审批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中会商。全面提高项目审批速度,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目前经开区4个项目、净月区1个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办理。
  五是首创“开放式办公、帮办式服务”。在实名认证系统已上线运行,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基础上,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启了一种全新的服务模式,群众不会上网办、不想自己办的,可到大厅办理。推行“开放式办公、帮办式服务”,把“面对面受理”变成“肩并肩服务”,并让群众参与办事的全过程,打通了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的难点、痛点和堵点。
  六是推进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建设。印发了《长春市中介服务交易平台服务目录暨直接选取方式分类限额表(第一批)》《关于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制定了《长春市中介服务交易平台考核管理办法》,组织了中介服务交易平台网站试运行暨电子化操作培训。目前,中介服务交易平台运行稳定,各方面反应良好。
  七是建立了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制定《长春市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将政务服务“好差评”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整合与联动,对企业群众办事中的每个差评和堵点痛点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并反馈。
  (二)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再次征求落实国务院决定的通知》,组织12个市直部门逐项认真对照本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相关行政职权,经审核、确认,全市对应取消3项行政许可,对应承接2项行政许可,目前已完成取消、承接的相关工作。
  二是配合省政数局开展省级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改革调研工作。梳理填报《各地扩大自主权建议清单》,经两次审核确认,各部门上报要求省政府7个厅局下放各类行政权力69项。
  三是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在全市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经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自查,共核查备案、登记等事项共1343项,未发现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以及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的情况,未发现存在“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
  四是梳理权责清单,对接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库。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和省政数局《关于落实省长讲话精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库对接国家平台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权责清单标准化梳理,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库对接国家平台工作。对标国家级基本目录、省级基本目录,全面梳理行政权力,实施标准化要素清理,规范和统一事项编码、名称、类别、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等要素,编制“一表两单”,形成长春市权责清单,对接国家平台,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市县乡村统一,实现权力事项标准化建设。两年来,共梳理发布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网上预约事项清单、网上受理事项清单、全程网办事项清单、好差评事项清单、网上公示事项清单、“四办”清单、全城通办事项清单、实体大厅办理事项清单、网上支付事项清单、长春市主题服务事项清单、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事项清单、长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长春市工程建设事项清单、长春市直部门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长春市县市区、开发区政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22类事项清单。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制定下发《关于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同时,我们依托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组织各级行政机关编制和发布年报,强化工作监督考核。长春已连续三年在省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排名全省第一,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制定下发了《长春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长春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全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政府网站“政务”频道设置“重点领域公开专栏”。统一了事项名称、实施机关、项目类别、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等办事指南信息。搭建县区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截止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2879余条,累计发布信息113533条。打造政务公开展示平台,县(市)区26个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正在录入全省事项查询系统,录入率达78%;打造新媒体管理平台,全市按时限要求完成“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报送任务,我市国家系统上政务新媒体账号共计746个,其中微信公众号506个,新浪微博92个,移动客户端8个,抖音等其他账号140个。
  三是承担了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参与了省里的调研论证、方案制定、软件开发录入等工作,结合长春实际,按照管理权限和权责清单,区分层级,分类指导,同步推进。目前,长春市16个县区239个街道、乡镇,327个部门参与梳理,全部完成了一级事项2480项、二级事项23536项和1846项内容标准梳理工作。通过对比国家规范指引,我市新增残疾人救助扶持、劳动监察保障等14个领域,一级事项14项,二级事项319项。长春市的二道区和榆树市承担了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试点单位,圆满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四是不断提高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认真开展年报编制、数据统计和上网发布工作。组织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内容。动态更新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指引等内容,方便群众咨询和申请。畅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有效保障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平台办理申请532件、协同办公厅办理书面申请56件,目前答复率100%,投诉举报办结率100%。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推动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报中,长春市、二道区、双阳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以及先进个人受到了通报表彰。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市政数局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牵头部门,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领导下,在工作中一直把法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国家和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为我们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遵循,也给企业吃了定心丸。在抓好营商环境法律宣传的同时,认真落实好涉及我局的三项任务。
  一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我们坚持“职责法定、权责明晰、程序科学、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原则,持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综合改革,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推行掌上办、网上办等8 种便捷办事方式,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二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们按照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继续深入开展“诚信长春”建设,建立健全以新型社会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引导企业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落实好《2020年长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推进信用示范商街、信用示范园区、信用示范景区的创建活动,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同时,指导各单位落实好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4个方面12项重点任务。
  三是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评价机制。我们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目标,以市场主体和社会满意度为导向,把营商环境的评估和监督纳入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倒逼改革任务落实,让改革的红利得到充分释放。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统筹规划业务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思路还不够广;二是理论联系实际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发展、新变化学习不够深入,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和“放管服”改革,助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上,力度还需加大。
  三、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政数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推进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长春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实施办法》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满意度、获得感。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一年来,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把握“十个坚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抓住重点环节,奋力开创新时代法治建设新局面。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4名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各处室负责人组成。局长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切实履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从组织上保证了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及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我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计划,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结合自身分管的行政审批服务、办证大厅管理、政务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安全管理等工作内容,以依法行政、优化环境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高效服务机制,加强协调监督,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升服务水平,较好地推动了我局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执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调整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体系,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对依法行政的有效监督。设置有关网站、微信、信息系统专门运维负责人,确保操作系统安全以及运行网络环境安全。高度重视上级部门关于风险防范以及更新上报有关文件,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排查整改,并及时上报了相关处理情况。通过对软硬件的建设,加强对窗口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通过自觉接受社会、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四)督促各层级相关负责人依法行政。一年来,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自我要求,坚持做到依法行政。同时,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委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及时调离领导岗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积极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
  (五)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将法治建设工作与普法、学法等活动相结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企业与群众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工作。为推动我局普法知识的学习,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的学习,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二是建立学法用法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制定并认真实施普法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切实做到了时间和内容的落实,确保学法活动的到位。增强廉洁自律自我防患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普法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建设实践相结合注重总结、善于创新,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以“零式”改革为牵引,全面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围绕“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掌上能办、智能审批”,全面深化以“办事零跑动、材料零提交、填报零输入、领证零上门、存档零纸件、办事零等待、沟通零障碍、政策零距离、运行零风险”为主要内容的“零式”改革,全力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再次实现政务服务模式的根本性变革。
  (二)以督查考评为牵引,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3.0版,配套完善长春市“1+18+N”政策体系。建立营商环境考评机制,通过日常调度、季度督导、年度考核等方式,推动指标建设任务落地见效。严格落实《长春市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试行)》,配合市纪委监委认真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下大力破解制约营商环境建设的瓶颈问题。
  (三)以考核评估为牵引,依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全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二是对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施升级改造。三是抓好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宣传培训工作。四是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结合营商环境评估指标,对标对表,研究制定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努力提高各级政府机关政务公开能力和工作水平,提升政府开放度、透明度。
  (四)以专项行动为牵引,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重点是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个方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围绕“信易贷”“信易批”“信易游”等方面不断拓宽“信易+”应用场景,围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产品应用、信用联合奖惩等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长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模式,打造长春信用名片。

相关链接

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长春市人民政府 信用中国(长春)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主办单位: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88779127  |  网站标识码:2201000064  |  吉ICP备 11002904号  |  吉公网安备 22010202000794号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