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动态>文字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13:54 来源: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打印| 字号:[]|
0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年初《市委全面文化活动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长春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分解》的要求,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高度重视,对照任务分解,认真落实。具体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情况
  年初以来,政数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服务模式,初步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目标。今年以来,已累计办理事项826343件,受理满意度、出证满意度分别达到99.93%和99.97%。
  一是打造了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支撑平台。完成了统一门户、统一接口、统一支付、统一物流、电子核验、电子证照、统一接口、通信系统、客服系统、印章互认、运行监控等11项基础支撑功能开发,推进长春市政务服务网与省政务服务网、工商E窗通系统、工程项目审批系统、中介交易服务系统、社保系统、公积金系统实现对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实现部署和数据对接,完成了与省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的对接任务,与市监、规自、民政、教育等18个部门进实现了数据对接。依托一体化支撑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已经上线运行,统一政务服务门户、手机APP已经具备上线条件,累计归集各类政务数据4400万条。为各部门、各层级实现信息共享提供支撑。
  二是推行企业设立经营联审联办,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在企业设立方面,按照“一窗受理、一次申报、后台流转、一次办结”的原则,实行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税务登记联审联办,30分钟内全部办结。在企业经营方面,全面推行涉企证照跨部门、跨层级“N证联办”,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关联最紧密的20个行业做到“一窗申请、一表申报、一次提交、一口出证”。
  三是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七个联合服务”,加快项目落位。压实审批部门责任、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行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等,实现了前期审批筹备工作标准化,推行设计方案联审、联合踏勘、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联合报装、联合核费(收费)“七个联合服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网建设一次性配套到位,大幅压缩审批流程和时间。
  四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行业互认共享。完成43类证照数据归集,由市政府部门签发的残疾人证、低保证、营业执照、社会保障卡、无房证明等24个证明证照证件实行免交免验。
  五是首创“开放式办公、帮办式服务”。在实名认证系统已上线运行,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基础上,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启了一种全新的服务模式,群众不会上网办、不想自己办的,可到大厅办理。推行“开放式办公、帮办式服务”,把“面对面受理”变成“肩并肩服务”,并让群众参与办事的全过程,打通了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的难点、痛点和堵点。
  六是推进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建设。2019年3月,印发了《长春市中介服务交易平台服务目录暨直接选取方式分类限额表(第一批)》《关于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制定了《长春市中介服务交易平台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召开了中介服务交易平台网站试运行暨电子化操作培训会。目前,中介服务交易平台处于试运行阶段,各方面反应良好。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再次征求落实国务院决定的通知》,组织12个市直部门逐项认真对照本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相关行政职权,经审核、确认,全市对应取消3项行政许可,对应承接2项行政许可,目前已完成取消、承接的相关工作。
  二是配合省政数局开展省级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改革调研工作。梳理填报《各地扩大自主权建议清单》,经两次审核确认,各部门上报要求省政府7个厅局下放各类行政权力69项。目前,已按程序上报省政数局。
  三是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在全市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经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自查,共核查备案、登记等事项共1343项,未发现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以及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的情况,未发现存在“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
  四是梳理权责清单,对接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库。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和省政数局《关于落实省长讲话精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库对接国家平台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权责清单标准化梳理,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库对接国家平台工作。对标国家级基本目录、省级基本目录,全面梳理行政权力,实施标准化要素清理,规范和统一事项编码、名称、类别、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等要素,编制“一表两单”,形成长春市权责清单,对接国家平台,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市县乡村统一,实现权力事项标准化建设。推进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目前,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已完成权责清单的梳理、初步审核修改,市司法局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72.推进“五公开”。一是从市政府层面组织推动落实。制定下发《关于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今年2月省政府下发《关于2018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推动工作情况的通报》,对长春市政务公开组织推动工作通报表扬。副市长王路在通报上批示:“成绩可圈可点,可喜可贺!望按照刘忻市长要求,加大力度,提高标准,再创佳绩!”二是依托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依法组织各级行政机关编制和发布年报。四是强化工作监督考核。长春已连续三年在省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排名全省第一,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
  73.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制定下发了《长春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长春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全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二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是“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政府网站“政务”频道设置“重点领域公开专栏”。三是统一了事项名称、实施机关、项目类别、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等办事指南信息。
  二、2020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工作
  2020年,坚持政务服务改革统筹兼顾、协调推进,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消除“数据烟筒”和“信息壁垒”,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要求、同一时限、同一流程,切实将优化政务服务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改革效能。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强力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办事模式,搭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支撑平台,试点推行“开放式办公、帮办式服务”,变“面对面受理”为“肩并肩服务”,全面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
  (二)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在全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二是对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施升级改造。三是抓好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宣传培训工作。四是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结合营商环境评估指标,对标对表,研究制定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努力提高各级政府机关政务公开能力和工作水平,提升政府开放度、透明度。

相关链接

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长春市人民政府 信用中国(长春)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主办单位: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88779127  |  网站标识码:2201000064  |  吉ICP备 11002904号  |  吉公网安备 22010202000794号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