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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04 11:01 来源: 掌上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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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为群众办成事

  “警察同志,我的科目三考试还有4天就到期了,在互联网上无法约考,这可咋办呀!”近日,李女士焦急地跑到车管所业务大厅,她之前报名的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因其他原因受到一定影响,眼看着要超期,她非常着急。车管所“办不成事”窗口工作人员宫殿伟了解后,立即联系考试科的负责人为李女士开设绿色通道,于当天下午参加科目三考试,李女士对车管所热情高效的便民服务表示肯定和感谢。
  为全面提升群众办理交管业务满意度,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展“创人民满意窗口服务”活动,在提升硬件设施建设、营造温馨舒心的服务环境同时,在各业务大厅均增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解决群众在业务办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由各单位业务骨干承担,处、科级干部包保,主要负责接待群众、了解诉求、帮助协调解决。同时,建立“办不成事”反映问题台账,如实记录群众问题及意见建议。针对群众反映的“应办未办”问题,简单事项即收即办;疑难问题沟通协调办,涉及其他单位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通报至相关单位,持续跟踪至办结,将结果反馈给群众。
  “这真是做到了把群众当‘亲人’,想群众所想,解群众所难。”近日,市民闵先生到南关区交警大队窗口要求开具超期未检车罚单,称检车线要求车辆超期未年检必须找交通警察开具罚单后才能完成检车。交警大队窗口工作人员在车驾管系统上核查发现该车状态为正常,可以不予处罚。对于检车线明确“不开罚单就不给检车”的情况,闵先生左右为难,南关区交警大队民警便把闵先生带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登记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南关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洋得知情况后马上跟车辆管理所相关部门联系,同时为闵先生开具了车辆状态正常可以不予处罚的证明,闵先生对南关区交警大队的服务连连称赞。
  全力变“办不成事”为“办得成事”,倒逼转作风、提素质、优服务,“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受理,耐心倾听,积极研究解决办法,畅通响应机制,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把关键小事办成关键实事,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始终保持为民服务的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标准不降,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打造服务亮点,不断优化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全力营造规范、便捷、文明、有序的交管服务环境,切实增强群众办事便捷度、满意度,让群众体味到新变化,让每一位来办事的群众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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