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不断探索“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压缩时限、提升服务,促进了营商环境不断优化、项目尽早落地。
市规自局、市建委、市政数局组织召开企业调研会,摸清“拿地即开工”项目审批现状和底数,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拓展“拿地即开工”适用范围,由原“社会投资低风险工业项目(仓储)类项目”扩展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未使用各级公共财政投资的企业投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单体面积不超过5万平方米,功能单一、结构简单、低风险的标准厂房或普通仓库建设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原社会投资低风险工业项目)。
市规自局、市建委、市政数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承诺书、明确细化职责分工,“拿地即开工”项目审批服务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领办窗口”,为企业免费提供全程指导、现场协调、持续跟踪的“零距离”服务,助力工程审批提速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