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打好蓝天、碧水、黑土地保卫战,又要为优化营商环境打造生态环境执法新格局,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将有力有效服务和依法依规监管“两手抓”,努力做到对企业“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这是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东南污水处理厂的一次定期检查,同时也是一次为企业解难题的“上门服务”。东南污水处理厂是我市重要的污水处理单位,为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高效运行,出水稳定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会定期到访检查并及时了解企业需求,让以往环境执法的“事后查处”变成了“事先服务”。
东南污水处理厂中控室主任徐圣昕说:“环境局定期会来厂内检查,还会提供一些帮助,比如说废物、废液包括废气的处理问题,还有大气污染这方面的环保设施问题。”
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王宪国介绍:“坚持“谁执法、谁普法”,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理念”“送标准”,明确监管执法要求,帮扶指导企业做好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积极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为了让执法工作更加有“温度”,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不断探索对企业差异化管理模式,自2020年起制定并动态调整长春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符合生态环境守法状况良好、吸纳就业能力强、环保信用等级评价为绿牌并保持1年以上等条件的270家企业,纳入正面企业清单。对清单内的企业以非现场检查方式为主,实现监管“无事不扰”。对于首次出现轻微违法行为的企业,落实“首违不罚”制度。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王宪国表示:“对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环境危害的不予处罚,给予企业改正的机会和适度的容错空间,以“容错纠错、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正面清单”和“首违不罚”都是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对企业差异化管理模式的探索,对守法企业加强信任、对重点领域强化监管、对特殊企业个性定制,这样的分类施策让执法工作有了“温度”。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占龙说:“我们将继续做好宣讲员、服务员,开展有温度的执法服务,引导企业和项目绿色低碳发展,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擦亮长春生态环境底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 徐子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