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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5 14:08 来源: 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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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数局:推广信用修复 助企健康发展

  “多亏了长春新区有关部门及时指导,帮助我们企业修补了信用问题,现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又可以继续了。”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王尊来说。
  去年5月,该公司因疏忽导致两台机器未及时年检,事后立即整改并及时缴纳罚款。当时,企业以为缴纳罚款后,事情就告一段落了,可是后来在参加外地竞标和洽谈业务时出现了问题,竞标时需要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有行政处罚记录的不允许参加投标。“当时我们心里很着急,因为失信行为让公司损失了订单,也不清楚下一步怎么办能解决这个问题。”王尊来说。
  此时,长春新区市场监管和信用部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帮助企业启动信用修复工作。3个月后,企业成功将信用修复,避免企业遭受更多的损失。此事也让企业意识到了信用工作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信用工作,开展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宣传诚信知识。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信用是企业的“通行证”,一处失信、寸步难行。为帮助失信企业尽快完成信用修复,最大程度降低失信影响,市政数局积极推广信用修复提醒告知制度,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信用修复提醒告知制度,按照“谁处罚、谁督促”原则,行政机关在向市场主体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时发放《信用修复提醒告知书》,提醒市场主体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市场主体可于失信信息公示开始3个月或6个月后,到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信用服务区或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申请信用修复,在完成修正违法行为、履行处罚决定、签订《信用修复承诺书》等环节后,即可申请撤销失信公示信息,待国家、省、市三级审核通过后,即完成信用修复。
  市政数局副局长梁占武表示,推行信用修复提醒告知制度是做好企业纾困解难的具体措施。下一步,他们将信用修复工作前置,支持失信市场主体及时修复失信、重建信用,健全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监管工作机制。 (记者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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