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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0 09:10 来源: 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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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系列报道之二
市政数局: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全市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分别压缩80%、75%,即办件占比分别达到50%、40%;全市370项政务服务事项涉及47类956份电子证照实现“共享免提交”;目前,全市“跨省通办”事项共257项……一个个务实举措是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发展的生动缩影和集中体现。
  欲致鱼者先通水,欲致鸟者先树木。一流的政务服务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关键,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政数局)以审批更少、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群众获得感更强为落脚点,围绕服务效能提升,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极简审批,持续打造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的政务服务品牌。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经营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证”模式;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并对政务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推广应用作了具体规定,从法律层面为企业和群众享受“一网、一门、一次”的政务服务提供制度规则。
  推进重点领域服务便利化。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市政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便利化程度提出具体要求,深化改革,为相关经营主体提供便利化的政务服务。
  “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现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打造政务服务‘长春样本’。”市政数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处长孙立忠说。 (记者 宋 莉 实习记者 常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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