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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9 09:10 来源: 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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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当天办”

  法律援助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近日,当事人陈某某对我市法律援助全程提速点赞:“真是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为我解决了大问题。”
  原来,今年清明节前一天,陈某某因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发现,当事人的起诉期马上就要过了,如果不能在当天立案,当事人的胜诉权就会受到影响。市法律援助中心急事急办,用20分钟就完成了受理、审查和指派,案件承办人潘燕律师及时赶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一同研究案情,为当事人代写起诉状。
  从接待咨询、案件受理,到审查指派、协助立案等工作,全部流程不到半天时间。潘燕坦言,“高质量高效率,就是为有效维护当事人的诉权。”
  当事人崔某某也是法律援助“当天办”的受益者。
  前不久,崔某某等三人来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了解到,崔某某等三人受雇于一家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从事大理石维修工作,并与公司核定了劳务费,约定了给付日期。约定期满后,该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双方多次沟通无果。
  市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认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日即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崔某某等三人先后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最终通过协商,在法院开庭前达成和解。该公司按照约定,足额支付了劳务费。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实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春风送暖、法援惠民”行动,推行法律援助“当天办”,累计为8类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56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8件,受理未成年人、残疾人刑事案件28件,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217件。(记者 周源 通讯员 陈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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