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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8 16:42 来源: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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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启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照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方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群众,2023年4月12日起我市启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照,停发纸质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已经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纸质证照企业可以继续使用,无需更换电子证照。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与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积极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模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实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批、发证的全流程网上办理。房地产企业可以足不出户,在“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提出预售许可申请,提交所需电子材料,审批通过后直接通过互联网下载、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证照,无需再到市政务大厅窗口申请报件、领取纸质证书,真正实现了企业办事“零跑动”,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降低了企业的办事成本。
  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场所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照的清晰打印件,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可以使用手机扫描电子证照上的二维码,随时随地验证的电子证照的真伪。此外,市民登录“长春市房产信息平台”(http://www.ccfdw.net/)网站,通过“预售许可证查询”界面可以查询所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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