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数字产业发展,提升数字化消费热度,助力本地数字化企业拓展市场,市政数局联合市发改委及“长春市民卡”开展发放“迎新春数字视听券”活动。
为保证数字消费券发放和应用工作顺利进行,市政数局制定了《数字消费券发放和应用方案》,积极组织数字消费券核销产品上线。该活动自2月4日至2月18日,分四轮发放“迎新春数字视听券”,总额为500万,面额分别为10元、20元、30元、40元。本次数字消费券在“长春市民卡”APP上发放,通过抢券的方式获得,市民需要绑定手机号码,完成实名认证,参与抢券。抢券成功后,消费券即时存入所用账号内。消费券可用于购买“长春市民卡”APP中上架的数字消费产品,多款数字消费产品满足市民不同需求,消费时直接冲抵。单笔订单支付只能用一张,消费满30元可用1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60元可用2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90元可用3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160元可用40元消费券1张。消费券自获得之日起至当轮截止日24:00时有效,过期自动作废,市民需在时限内消费使用。
本次活动以互联网平台为载体发放数字消费券,鼓励市民共同参与拉动消费成效显著,进一步释放消费潜能,也是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的重要举措。截至2021年2月6日首轮发放工作结束,新春数字试听券共领券16674张,首轮发放率达到8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