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局综合司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数据资源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国数综资源〔2025〕26号)和吉林省政数局《关于开展全国数据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摸清我市数据资源底数和发展趋势,现将我市开展数据资源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1.本年度全国数据资源统计调查工作开展时间截至3月14日。调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12月31日。
2.按照《全国数据资源统计调查制度》要求,调查对象登录全国数据资源调查平台填报相关调查表,平台地址为https://wenjuan.data-smp.cn,开放时间为每日09:00至19:00。
3.请相关企业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企业相关信息,方便后续统计工作开展。
二、调查对象
1.数据服务方企业:从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先进存储等数据技术和产品研发应用,主营业务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数据技术和产品研发投入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1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数据应用方企业:主营业务年收入1亿元以上,自建算力中心、数据中心或搭建私有云存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除外。
三、有关说明
请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填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凌岳 联系电话:0431-88779406
附件:1.全国数据资源统计调查制度
2.全国数据资源调查平台操作手册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5年3月5日
初审:王冠 复审:柳羽辉 终审:刘晓茹
附件:
1. 全国数据资源统计调查制度.pdf 2. 全国数据资源调查平台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