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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1 16:58 来源: 廉洁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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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的通报

  日前,长春市纪委监委对3起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情况如下: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技术员曹阳醉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2021年11月30日,时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助理工程师曹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亚泰大街绿苑宾馆附近被公安机关查获,其隐瞒公职人员身份,自述在某私营企业工作,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2年7月,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对曹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不起诉。经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核查,2000年以来,曹阳先后独资或与他人合资登记注册8家公司,违规从事营利活动。2023年1月,曹阳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市妇产医院办公室九级职员袁宗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1月19日,袁宗在工作日中午期间与朋友就餐饮酒,11月20日凌晨1时37分,袁宗驾驶机动车在经开区赛德广场附近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27mg/100ml,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袁宗受到记过处分。
  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金石酒驾、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22年2月25日,时任二道区财政局副局长张金石接受二道区某物流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某宴请并饮酒,当晚22时8分,张金石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经开区仙台大街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58mg/100ml,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张金石还存在收受加油卡、购物卡等问题。2023年1月,张金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将公职身份抛诸脑后经商办企业,一门心思想着找门路“发家致富”;有的致工作纪律于不顾,工作时间聚餐饮酒;有的“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反映出正风肃纪高压之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顶风违纪、以身试法,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时刻紧绷纪律之弦,自觉主动远离“酒局”,坚决抵制破除“酒桌文化”、“圈子文化”,培养良好兴趣爱好,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维护党员、公职人员良好形象。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作风顽疾精准施治,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入脑入心,坚决遏制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衔接,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效能,健全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做到及时移送、优先处置。要聚焦酒驾醉驾问题,倒查回溯、跟进监督,查清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和费用来源,深挖细查背后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要做实以案促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让“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将遵纪守法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监督成果更好转化为作风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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