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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7 10:39 来源: 廉洁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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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纪委监委通报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956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9582件,谈话函询2503件次,立案2949件,处分2642人(其中党纪处分2175人)。处分市管干部43人,县处级干部153人,乡科级干部213人,一般干部486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747人。
  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55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7842人次,占总人次的74.3%;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282人次,占21.6%;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21人次,占2.1%;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13人次,占2.0%。
 
  解读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
  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数据年报
  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持续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统筹推进各领域反腐败斗争,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一、保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持续深入正风肃纪反腐
  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956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9582件,立案2949件,其中市管干部38人,县处级干部168人;处分2642人,留置97人,移送检察机关100人。表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常抓不懈、紧抓不放,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减存遏增同时发力。在立案案件中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前的104件、占3.5%,发生在党的十八大至十九大期间1552件、占52.6%,2020年以来新发生的957件、占32.5%。表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头,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对风腐一体问题深挖细查,探索建立风腐同查、同审、同析机制。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损害营商环境、加重基层负担等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处分99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整饬党风和惩治腐败一体谋划、同步推进,不断放大风腐同查同治的综合效能。
  二、严管“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执纪执法更加精准有力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市管干部43人,县处级干部153人,对134名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进行问责。表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部署要求,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执纪更加精准,问责追责更加有力。
  深化监督促治、以案促改,不断提升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综合效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338份,同比增长178.3%,撰写案件剖析报告、案件通报156份,推动案发单位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乡科级干部213人,一般干部486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747人。表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批“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
  三、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不断提高监督质效
  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558人次,占比分别为74.3%、21.6%、2.1%和2.0%,形态结构科学合理,由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到破纪到违法到犯罪层层设防、分类施治。表明纪检监察机关更加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惩治极少数、管住大多数成为常态。
  做实做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10124人次,比2021年增加133人次,增加1.3%。表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以及纪律轻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防止小毛病演变成为大问题。
  把惩治腐败作为监督的有效武器。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434人次,比2021年减少84人次,同比下降16.2%。其中,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职务调整221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触犯刑律213人次,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00人。表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教育挽救大多数,用纪律重处分和法律法规惩治极少数,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正风肃纪、反腐惩恶。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部署要求,找准纪检监察机关在管党治党、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定位,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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