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事例
发布时间:2021-01-13 09:27 来源: 长春日报
打印| 字号:[]|
0

一案知效 打好审判执行组合拳


  2020年9月份,一面“执行高效公正廉洁”的锦旗送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法院服务企业工作点赞。
  事情要从一起涉及省内外三方当事人、标的额1.6亿元的金融借款纠纷说起。
  2020年3月末,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某银行代理人的起诉电话,当时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电话预约立案的当事人很多,正常情况下,该案件至少要排到三天后立案。立案庭在通话中了解到该银行的实际情况后,立即派人审查立案材料并予以立案。
  针对案情,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在认真梳理案件证据、厘清法律关系后,分析双方存在和解可能。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讲解和劝导下,各方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
  从立案到调解生效,共历时28天,大大降低了解决纠纷的时间与成本。
  立案“加速度”已让当事人拍手称赞,而从立案到调解生效到执行完毕,再一次让当事人见证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化解纠纷的公正与高效。
  该银行于2020年5月4日申请立案执行,执行标的是质押的上海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5%的股权。由于此案资产处置和支付机构股权转让可能引起金融市场波动,为了最大限度地防范、化解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执行团队接案后,在前期查控的基础上,迅速梳理执行财产线索,制定执行预案,并派人赶赴上海,对股权所在公司及注册登记机关进行执行调查和办理股权冻结。
  该案承办法官不拘泥于传统办案方式,将传统的以评估方式确定处置股权参考价,改为以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质押人协商议定的方式确定处置股权参考价,找到了解决司法纠纷最快捷有效的途径。
  拍卖公告挂网后,不断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员对拍卖提出异议。承办法官集中接待案外人,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指导案外人合法解决问题。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所有案外人放弃提出对拍卖标的的异议,股权拍卖如期进行。随后,执行款第一时间打到吉林某农商银行账户,就此该起案件圆满执结。
  一案知效,这一案件很好地诠释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服务企业的理念和担当。

相关链接

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长春市人民政府 信用中国(长春)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主办单位: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88779127  |  网站标识码:2201000064  |  吉ICP备 11002904号  |  吉公网安备 22010202000794号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