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营商环境监督员拟聘任名单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营商环境监督员和监测点工作制度(试行)》有关工作要求,经公告征集、资格审查等程序,拟聘任时阳等47名同志为2026-2027年度长春市营商环境监督员,聘期为2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4日。
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31-88779592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
初审:高鹤 复审:于延秋 终审:刘晓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