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市政数局在《长春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长府规〔2023〕3号)基础上,重新起草了《长春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ccsjgxc@163.com。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李凌岳 联系方式0431-88779406)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5年4月17日
初审:王冠 复审:柳羽辉 终审:刘晓茹
附件:
《长春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