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数字化建设  >  数据产业
发布时间:2021-02-18 14:05 来源: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
打印| 字号:[]|
0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数据产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本次申报将围绕工业大数据应用、行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重点产品、数据管理及服务四个方面,征集并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流程
  长春市政数局负责组织长春地区项目推荐,按照项目申报实际情况遴选10个项目推荐上报吉林省政数局,具体流程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实施。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开发区需于2月23日前将申报项目统计表报送长春市政数局;
  2、请各申报主体于2月22日前登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并于2月23日前报送6份项目申报书(邮寄或送达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市政务中心4楼478室,数据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高海城,电话:0431-88779136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1年2月18日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申报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统计表.docx
相关链接

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长春市人民政府 信用中国(长春)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主办单位: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88779127  |  网站标识码:2201000064  |  吉ICP备 11002904号  |  吉公网安备 22010202000794号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